
| 三年返还,快速回报 |
| 五年增值,身价递增 |
| 增值红利,锦上添花 |
| 八十满期,福寿两全 |
| 内容 | 保险金额 |
| 身故保险金 | 1,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和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缴已缴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缴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三者较大者(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 2,身故保险金=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间较大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 |
| 保额增加 | 保额增加=2.5%基本保险金(递增;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将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 |
| 生存现金保险金 | 生存现金保险金=80%基本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于合同的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 |
| 满期金 | 满期金=100%满期时的保险金额(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岁仍然生存) |
| 增值红利 | 1,增值红利=合同满期时与满期金一同给付(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本公司决定该会计年度本合同有红利分配) 2,增值红利=保险人身故时与身故保险金一同给付 |
| 满期金 | 满期金=递增后的保险金额+增值红利 |
| 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8%基本保险金(被保险人每生存满三周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