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标的】
*本保险承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上述房屋的购买合同中一并载明的套内装修及套内其他配置设备进行了合理的保险金额分割后特别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的,本公司亦予承保。
【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雷击、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下沉、下陷、山体突然滑坡;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4、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投保房屋的损失以及由此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按照本保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1、房屋用于生活居住以外的各种用途;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以上人员的代理人、代表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
*4、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6、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7、在保险标的实际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8、地震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10、本保险单或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11、其他不属于本合同条款第三条规定的损失、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