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险责任】 |
| *1、如借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三个月后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规定的还款责任,保险人负责偿还该到期部分的欠款或其差额。 *2、如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到期欠款,保险人代借款人向被保险人清偿第一期欠款后,于第二期还款期限到期三个月后,向被保险人清偿借款人的所有欠款。 |
| ★【责任免除】 |
| *1、战争、军事行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2、因借款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济纠纷致使其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等而失去还贷能力; *3、借款人未满十八周岁; *4、被保险人对借款人资信调查的材料不真实或手续不全,或未办理有效担保; *5、被保险人的故意和违法行为; *6、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
|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
| *1、本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从贷款之日起,至付清最后一笔欠款日止,或至该份借款合同规定的合同期满日为止,二者以先发生为准,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2、保险金额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伍万元。本保险实行年费率,保险费用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本保险实行20%的免赔率,免赔额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