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1、本保险条款中的投保人是贷款银行或借款人,被保险人是贷款银行。 *2、本保险条款中提及的保证人指按照被保险人的要求,受借款人的请求,为借款人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者。 |
| ★【保险责任】 |
| *1、在一次性还款方式下(贷款期限通常为一年),如借款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三个月后未履行或仅部分履行还款责任,保险人负责偿还该到期部分的欠款或其差额。 *2、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下(贷款期限通常超过一年),如借款人连续两期未偿还到期欠款,保险人代借款人向被保险人偿清第一期欠款后,与第二期还款期限到期三个月后,向被保险人清偿借款人的所有欠款。 |
| ★【责任免除】 |
| *1、战争、军事行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2、因借款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济纠纷致使其财产被罚没、查封、扣押、抵债等而失去还贷能力; *3、借款人未满十八周岁; *4、被保险人对借款人资信调查材料不真实或贷款手续不全,或未办理有效担保; *5、被保险人的故意和违法行为; *6、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
|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
| *1、本保险的保险期限是从贷款之日起,至付清最后一笔欠款日止,或至该份借款合同 规定的合同期满日为止,二者以先发生为准,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2、保险金额为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额不超过三万元。本保险的费率分为两个档次:1年为1%,2年为2%。保险费为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并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