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电压异常而引起的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负责赔偿,特约承保的便携式家用电器除外。 |
| ★【保险责任】 |
| *1、供电线路因遭受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责任】范围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2、供电部门施工失误; *3、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
| ★【责任免除】 |
|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以及违章用电,偷电或错误接线造成家用电器的损毁; *2、家用电器超负荷运行、自然磨损、固有缺陷、原有损坏、用电过度、自身发热以及超过使用年限后的损坏; *3、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
| ★【赔偿限额】 |
| *1、本附加保险中的家用电器每件赔偿限额为2,000元,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元。 *2、本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