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凡年龄在65周岁至75周岁之间,且已投保安行天下个人随团游、商务游、自驾游或自助游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 |
| ★【保险金额】 |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 *一、护理费用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每天100元人民币给付护理费用补贴保险金。保险人给付护理费用补贴保险金天数以累计六十日为限;且总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所载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的20%。 *二、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三级以上(含)残疾的,保险人给付该被保险人因购置残疾用具或改造生活环境(如购置轮椅、加装坡道、改装床铺和卫生洁具等)而实际支出、合理的、必要的费用,并以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5%为限且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