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对象】
*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续保者年龄上限可延至六十九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并采用分期偿还银行或其他合法机构借款的方式购买住房、汽车、家具或用于其它用途的借款人,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2、意外全残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