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
| ★【保险责任】 |
|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飞机: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火车、轮船: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50%;汽车: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20% *2、 意外残疾保险金: 飞机: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比例;火车、轮船: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50%*比例;汽车: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20%*比例 *3、意外医疗保险金: I:飞机: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II:火车、轮船: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50%为限) III:汽车: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20%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