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1、16—64周岁的在职人员。 *2、对于单位整体风险情况较好,且超年龄的投保人数占比在5%以下的团体,65-69周岁的被保险人可以上浮动三个职业类别进行加费处理,且保额不宜过高,最高保额以不超过10万为限,对于超过70岁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同意承保意外险,建议承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 ★【保险责任】 |
| *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保险金额】 |
| *1、最低保额人民币1000元,最高保额人民币10万元。 *2、一、二类职业的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同时以10万元为限。 *3、三类职业的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50%,同时以5万元为限。 *4、四类及四类以上职业的被保险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30%,同时以各类职业的最高限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