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保对象】 |
| *1、16—64周岁的在职人员。 *2、对于单位整体风险情况较好,且超年龄的投保人数占比在5%以下的团体,65-69周岁的被保险人可以上浮动三个职业类别进行加费处理,且保额不宜过高,最高保额以不超过10万为限,对于超过70岁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同意承保意外险,建议承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
| ★【保险责任】 |
| *合理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每份保险意外住院医疗现金补贴=合理住院天数*10元人民币(天数以180日为限) |
| ★【投保限制】 |
| *投保限制:本险种如与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购买时,四类及四类以上的职业须购买1万保额的意外险,方可投保该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