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因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灶)不慎引起的爆炸、火灾;
*2、因意外灾害事故引起液化石油气罐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
*3、因室内煤气管道破裂、阀门漏气引起的爆炸、火灾。
【责任免除】
*1、未经煤气、天然气公司同意,擅自安装、使用、拆卸或搬移以煤气、天然气为能源的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2、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销售和检验合格的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
*3、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4、打架斗殴或暴力行为;
*5、使用地点变更或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申请出立批单者;
*6、其它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列明的任何原因。
【赔偿限额】
*本公司对于由于下列原因引起的液化石油气罐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本保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0,000元。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